上周末遇到在「勞工日」長假期來 Croatia 度假的意大利朋友,夫妻二人帶同八十多歲母親,坐四小時車來享受
Rovinj 的陽光與海風,接車時見五十來歲的朋友身穿球衣牛仔褲波鞋,而母親則穿了紅色針織套裝衫裙,絲襪半跟鞋,朋友在衣著上的簡便,和老太太的優雅,差異極大。
在法國的菜市場,亦常看到穿上整齊套裝皮鞋的老人家來買菜買魚肉,是有那樣的一代,但凡離開家門,都會穿戴莊重,和我們穿丅恤牛仔褲長大的一代,追求舒適方便容易打理,只在「需要」時才裝扮,現今對禮儀的要求是不同了。
這令我想到小時候學寫毛筆字,墨硯毛筆都要小心處理,久不久遇到漏墨的情況,還是簡單方便的原子筆好用易用多了,原子筆仍可寫出美麗的書法,但和毛筆字相比,是多麼不同的層次。
現在追上潮流,習慣在電腦上寫中文,貪改動方便,又有「聯想」功能,簡直樂不思屬,已多年沒有正正經經地在紙上寫文字了,「書法」變成在電腦上選用那一種字體。仍然堅持的是用「手寫板」輸入法,享受那僅餘的書寫繁體字機會。
記憶中大約六、七年前寫了最後一封中文信後,再也找不到人願意參與寫信這玩意。寫信和用電郵通訊比較,那不同除了傳送速度外,電郵可寫一兩句或長篇大論,十分自由隨意,相比攤開一張信紙,最少也要填滿三分之二才像樣,那自然先要花點時間想想可以寫的事情,組織次序等,要多花一點心思,多一份誠意,然而,現在這已不重要了。
前年遇到英國作家 Fuchsia 小姐,她熱愛川菜,來回成都多年鑽研煮食技巧,會説流利普通話,亦能看常用中文。和她交談下知道她和國內大廚和朋友常用電郵聯絡,以中文書寫,在讚美她的語文能力時,Fuchsia
坦白的說雖能看懂基本中文,但只能緩慢地書寫和食物有關的文字,她用英文拼音法學習普通話,寫中文電郵是用英文拼音輸入法,組成中文句子。
心想,學中文最難的是寫方塊字,要不斷苦苦練習才成,亦要常寫才略減執筆忘字的痛苦。她用英文拼音打中文,和我用「手寫板」的速度差不多,這大約是下一個趨勢吧,在追求速度及簡便的洪流中,將來誰還耐煩一筆一劃地輸入方塊字呢?
早前看了語言博士 Maryanne Wolf 寫的 Proust and the
Squid: the story and science of the reading brain, 書中指出,世界上仍然流通的文字中,只餘下中文,是唯一發音和字形沒有關連,一定要勤於練習才能記熟字形。其他的語文都有一組基本字母,文字以字母的發音串合而成,在學習書寫上容易多了。
人類的發展不停地前進,那變更速度以指數上升,使用電腦長大的一代,將會愈來愈少用紙筆手寫文字。時移勢易,會否有這樣的一日,未來的一代放棄花費冗長時間苦練方塊字,只書寫英文掽音的中文?
No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